新廳舍之設計與施工
台北廳新廳舍之設計者為時任總督府技師森山松之助,監造部分係由台北廳所屬技師任監督技師的三浦慶次所擔任;施工則由澤井組承包。廳舍主體工程總計編列過三次預算,以下進行說明之:
1. 第一期(大正2年)新廳舍主體工程
由1913 (大正2)年,台北廳之「國庫營繕事業費委任工事」記載,與1912 (大正元)年預算額相同金額,於該年度實施額已達111,674.400日元,僅餘殘額3,820日元。首筆撥付廳舍建設費用已接近用罄。由【圖1】顯示,本棟建築物主要構造中之兩翼尚未完成的相片,應屬「台北廳新築廳舍」第一期完成景象,該照片位於建築周邊立面,並未搭設鷹架及相關應有之施工設施,且其正前方三線道路口圓環所立之前第五任民政長官大島久滿次(任期明治41年5月至明治43年8月)之銅像及水池已整體完工;依照尾辻國吉於《臺灣建築會誌》發表的〈銅像物語〉,對照該圓環完工時程,「建設年月」欄記載為1913 (大正2)年10月,該相片拍攝時期,由相片上的植栽樣貌,顯為新植樹木,推論即應在1913年(大正2)年底左右;另針對此一相片呈現之北翼及西翼完成部分端點,與現況建築物主要結構銜接處之痕跡,可看出並印證不同時期進行之施工交接面,也就是在建築物立面上的連續拱圈部分,或結構作用之磚牆砌體位置,作為其施工分期之新舊施工面銜接點,其完成量體為834.78㎡(約250坪)。
【圖1 建築物兩翼尚未完成時期】資料來源:李乾朗著<臺灣建築史>雄獅美術
2. 第二期(大正4年)新廳舍主體建設
在《臺灣總督府民政事務成績提要》相關預算或決算之工事報告中,關於如何進行大正3年至大正4年間之後續施工,除1915 (大正4)年預算65,000日元外,並無登載相關經費之事項。由【圖2】相片,可見此一時期「台北廳」外觀完成之景象,此一階段完工之施工分界點,在近期辦理監察院辦公室調整案,位於北翼次要入口室內舊有隔間處,拆除原員工消費合作社室內,以槽型鋼增建之夾層閣樓,原係作為儲藏物品空間區域,發現與臺中州廳同樣翼樓之牆緣與樓梯設計手法。由拆除室內裝修三夾板材料後,結構體磚牆上,位於建築物北翼端點銜接一、二樓之樓梯與牆體接續固定處,留有樓梯拆除後,明顯的殘跡附貼於舊牆面上,留下該處原係作為樓梯空間使用之證據;此樓梯應為當時不同階段完工前,北翼翼樓側建築物一、二樓之垂直動線,可作為當時分期興建之證明。
【圖2 台北廳】資料來源:文化建設委員會系統號:0000585721
本階段之完工,被視為「台北廳廳舍新築工程」之落成啟用主要移轉時間點,在1915 (大正4)年4月23日,官方的《台灣日日新報》即開始宣傳「台北廳移轉式」之預報,並陸續於24、25日刊載在1915 (大正4)年4月24日舉行「台北廳落成式」之相關舉辦活動的新聞報導。至此台北廳新廳舍主體工程已完成64%,部分空間已移交使用,總工程花費約計266,986.370日元。
3. 第三期(大正6年)新廳舍後續ㄇ字形工程
1915 (大正4)年,總督府財務局對「台北廳廳舍新營」工程,預算認可額65,000日元,記載當年預算執行情形,「現預算額」欄為65,000日元,「仕佛濟額」(實施額)欄為5,637.920日元,「翌年度繰越額」(保留額)欄為59,238.890日元等記載事項。本部分應該是進行基地西南側部分工程,即目前鄰近青島東路,銜接西翼的建築,在台北廳新築廳舍工事中,原設計係一層建築,極有可能,經由下表「預算認可」之變更設計程序,改為興建二層樓之黑瓦磚造建築。
由1916 (大正5)年10月1日台北廳報所記載,「台北廳告示第百六十三號財務課ハ大正五年十月一日大加蚋堡三板橋庄臺北廳舍內ン移轉ス」,財務課於首次1915 (大正4)年4月底之搬遷一年半之後,才遷至台北廳新廳舍辦公。該財務課辦公區域,推論應在西南側後棟監察院議事廳現址上的建築。第三期所興建完成之區域,即為街廓基地西南側臨青島東路側之建築,與西翼部分之後棟建築物銜接,共同形成「ㄇ」字型平面之建築型態。這棟二樓磚造建築,在監察院74年間為興建議事廳大樓時而進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