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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告糾正嘉義市政府認定坐落該市台斗坑段378-90地號都市計畫「住宅區」土地,係71年間核發建造及使用執照時,所設置之私設通路,卻未善盡資訊揭露義務,並任其遭分割、移轉,致陳訴人未知並信賴都市計畫「住宅區」之規劃,於83年購地後卻遭否准建築;另該府嗣後拒絕陳訴人申請調閱相關建築圖說,亦損及權益等情,均核有疏失案。公告糾正嘉義市政府認定坐落該市台斗坑段378-90地號都市計畫「住宅區」土地,係71年間核發建造及使用執照時,所設置之私設通路,卻未善盡資訊揭露義務,並任其遭分割、移轉,致陳訴人未知並信賴都市計畫「住宅區」之規劃,於83年購地後卻遭否准建築;另該府嗣後拒絕陳訴人申請調閱相關建築圖說,亦損及權益等情,均核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111930379.pdf)公告糾正嘉義市政府認定坐落該市台斗坑段378-90地號都市計畫「住宅區」土地,係71年間核發建造及使用執照時,所設置之私設通路,卻未善盡資訊揭露義務,並任其遭分割、移轉,致陳訴人未知並信賴都市計畫「住宅區」之規劃,於83年購地後卻遭否准建築;另該府嗣後拒絕陳訴人申請調閱相關建築圖說,亦損及權益等情,均核有疏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發文公布版).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22日111/08/22 下午 04:19:28
公告公告111年8月16日變更111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1年8月16日變更111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11832108.pdf)公告111年8月16日變更111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變更名冊1111832108.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22日111/08/22 下午 03:57:46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11832095.pdf)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名冊1111832095.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22日111/08/22 上午 11:55:51
公告公告糾正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汪俊麒不假外出,並邀約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林學志至「銀河小吃店」深夜飲宴,違反警察風紀與勤務紀律,單位主管未能落實管控所屬勤務,督察單位亦未發揮功能,該局核有督導不周等重大疏失案公告糾正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汪俊麒不假外出,並邀約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林學志至「銀河小吃店」深夜飲宴,違反警察風紀與勤務紀律,單位主管未能落實管控所屬勤務,督察單位亦未發揮功能,該局核有督導不周等重大疏失案(本文下載:1111930369.pdf)公告糾正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汪俊麒不假外出,並邀約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林學志至「銀河小吃店」深夜飲宴,違反警察風紀與勤務紀律,單位主管未能落實管控所屬勤務,督察單位亦未發揮功能,該局核有督導不周等重大疏失案(附件下載:基隆員警染疫風紀案糾正案文公告.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19日111/08/19 上午 10:28:22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11832081.pdf)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名冊111183208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17日111/08/17 下午 03:24:06
公告公告監察委員張菊芳、趙永清、林郁容、王麗珍就被彈劾人林金村自88年間起至103年間,擔任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及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知悉翁茂鍾或其相關聯公司為涉訟當事人,仍多次與翁茂鍾餐敘、會面交往,並收受翁茂鍾餽贈之襯衫及保健保養品,與涉訟當事人有不當接觸往來情事。以上各節,均有損法官之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及法官職位尊嚴與職務信任,事證明確,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公告監察委員張菊芳、趙永清、林郁容、王麗珍就被彈劾人林金村自88年間起至103年間,擔任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及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知悉翁茂鍾或其相關聯公司為涉訟當事人,仍多次與翁茂鍾餐敘、會面交往,並收受翁茂鍾餽贈之襯衫及保健保養品,與涉訟當事人有不當接觸往來情事。以上各節,均有損法官之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及法官職位尊嚴與職務信任,事證明確,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10731154.pdf)公告監察委員張菊芳、趙永清、林郁容、王麗珍就被彈劾人林金村自88年間起至103年間,擔任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及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知悉翁茂鍾或其相關聯公司為涉訟當事人,仍多次與翁茂鍾餐敘、會面交往,並收受翁茂鍾餽贈之襯衫及保健保養品,與涉訟當事人有不當接觸往來情事。以上各節,均有損法官之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及法官職位尊嚴與職務信任,事證明確,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1年劾字第16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張菊芳、趙永清、林郁容、王麗珍就被彈劾人林金村自88年間起至103年間,擔任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及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知悉翁茂鍾或其相關聯公司為涉訟當事人,仍多次與翁茂鍾餐敘、會面交往,並收受翁茂鍾餽贈之襯衫及保健保養品,與涉訟當事人有不當接觸往來情事。以上各節,均有損法官之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及法官職位尊嚴與職務信任,事證明確,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1年8月9日劾字第16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17日111/08/17 下午 12:00:07
公告公告糾正交通部辦理交通行動服務經營計畫,未建置UMAJI APP第1期完整功能,即上線提供服務,致民眾使用意願不高,且同意廠商以自提目標值進行後續履約驗收,致原訂達成目標形同虛列,109年5月即下線停止服務;辦理UMAJI APP第2期計畫,未依約促請廠商提送履約進度與工作項目,亦未建立適當管控機制,致計畫推動延遲,皆核有重大違失案。公告糾正交通部辦理交通行動服務經營計畫,未建置UMAJI APP第1期完整功能,即上線提供服務,致民眾使用意願不高,且同意廠商以自提目標值進行後續履約驗收,致原訂達成目標形同虛列,109年5月即下線停止服務;辦理UMAJI APP第2期計畫,未依約促請廠商提送履約進度與工作項目,亦未建立適當管控機制,致計畫推動延遲,皆核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112530179.pdf)公告糾正交通部辦理交通行動服務經營計畫,未建置UMAJI APP第1期完整功能,即上線提供服務,致民眾使用意願不高,且同意廠商以自提目標值進行後續履約驗收,致原訂達成目標形同虛列,109年5月即下線停止服務;辦理UMAJI APP第2期計畫,未依約促請廠商提送履約進度與工作項目,亦未建立適當管控機制,致計畫推動延遲,皆核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15日111/08/15 上午 10:14:50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4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4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11832054.pdf)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4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名冊1111832054.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12日111/08/12 上午 09:23:17
公告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林國明就被彈劾人洪幸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下稱臺東地院)前主任調查保護官,於109年8月25日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下稱士林地院)姜麗香法官委託訪視安置於A安置機構之被害人甲男,因而知悉A安置機構○○○林○○為性侵害犯罪嫌疑人,惟其竟將職務上取得包含被害人甲、乙男等應秘密資料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無正當理由洩漏予無知悉權限之林○○,導致公眾喪失對其職位之尊重及執行職務之信賴。被彈劾人姜麗香法官於○年間將甲男裁定安置於A安置機構,惟經洪幸、士林地院少年調查保護官G訪視後,未衡酌臺東地院少年調查保護官D提供訊息,而未保持客觀中立態度,悖於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相關法令,出具法官意見書不贊成本案通報,致令G於109年9月8日始在D的堅持下完成通報,且其亦將製作法官意見書透露予與本案無關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侯弘偉法官,顯未能謹守職務分際謹言慎行,上開行為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損及人民對司法形象之信賴。被彈劾人侯弘偉法官於109年8月25日因姜麗香法官告知,知悉林○○為性侵害犯罪嫌疑人,嗣後卻與有案在身之林○○,以通訊軟體LINE頻繁接觸,甚至提供法律諮詢意見,另亦遭檢察官以涉嫌洩密簽分他字案偵辦,其違失行為顯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損及司法形象。核其等3人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林國明就被彈劾人洪幸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下稱臺東地院)前主任調查保護官,於109年8月25日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下稱士林地院)姜麗香法官委託訪視安置於A安置機構之被害人甲男,因而知悉A安置機構○○○林○○為性侵害犯罪嫌疑人,惟其竟將職務上取得包含被害人甲、乙男等應秘密資料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無正當理由洩漏予無知悉權限之林○○,導致公眾喪失對其職位之尊重及執行職務之信賴。被彈劾人姜麗香法官於○年間將甲男裁定安置於A安置機構,惟經洪幸、士林地院少年調查保護官G訪視後,未衡酌臺東地院少年調查保護官D提供訊息,而未保持客觀中立態度,悖於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相關法令,出具法官意見書不贊成本案通報,致令G於109年9月8日始在D的堅持下完成通報,且其亦將製作法官意見書透露予與本案無關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侯弘偉法官,顯未能謹守職務分際謹言慎行,上開行為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損及人民對司法形象之信賴。被彈劾人侯弘偉法官於109年8月25日因姜麗香法官告知,知悉林○○為性侵害犯罪嫌疑人,嗣後卻與有案在身之林○○,以通訊軟體LINE頻繁接觸,甚至提供法律諮詢意見,另亦遭檢察官以涉嫌洩密簽分他字案偵辦,其違失行為顯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損及司法形象。核其等3人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10731140.pdf)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林國明就被彈劾人洪幸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下稱臺東地院)前主任調查保護官,於109年8月25日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下稱士林地院)姜麗香法官委託訪視安置於A安置機構之被害人甲男,因而知悉A安置機構○○○林○○為性侵害犯罪嫌疑人,惟其竟將職務上取得包含被害人甲、乙男等應秘密資料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無正當理由洩漏予無知悉權限之林○○,導致公眾喪失對其職位之尊重及執行職務之信賴。被彈劾人姜麗香法官於○年間將甲男裁定安置於A安置機構,惟經洪幸、士林地院少年調查保護官G訪視後,未衡酌臺東地院少年調查保護官D提供訊息,而未保持客觀中立態度,悖於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相關法令,出具法官意見書不贊成本案通報,致令G於109年9月8日始在D的堅持下完成通報,且其亦將製作法官意見書透露予與本案無關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侯弘偉法官,顯未能謹守職務分際謹言慎行,上開行為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損及人民對司法形象之信賴。被彈劾人侯弘偉法官於109年8月25日因姜麗香法官告知,知悉林○○為性侵害犯罪嫌疑人,嗣後卻與有案在身之林○○,以通訊軟體LINE頻繁接觸,甚至提供法律諮詢意見,另亦遭檢察官以涉嫌洩密簽分他字案偵辦,其違失行為顯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損及司法形象。核其等3人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1年劾字第15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林國明就被彈劾人洪幸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下稱臺東地院)前主任調查保護官,於109年8月25日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下稱士林地院)姜麗香法官委託訪視安置於A安置機構之被害人甲男,因而知悉A安置機構○○○林○○為性侵害犯罪嫌疑人,惟其竟將職務上取得包含被害人甲、乙男等應秘密資料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無正當理由洩漏予無知悉權限之林○○,導致公眾喪失對其職位之尊重及執行職務之信賴。被彈劾人姜麗香法官於○年間將甲男裁定安置於A安置機構,惟經洪幸、士林地院少年調查保護官G訪視後,未衡酌臺東地院少年調查保護官D提供訊息,而未保持客觀中立態度,悖於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相關法令,出具法官意見書不贊成本案通報,致令G於109年9月8日始在D的堅持下完成通報,且其亦將製作法官意見書透露予與本案無關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侯弘偉法官,顯未能謹守職務分際謹言慎行,上開行為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損及人民對司法形象之信賴。被彈劾人侯弘偉法官於109年8月25日因姜麗香法官告知,知悉林○○為性侵害犯罪嫌疑人,嗣後卻與有案在身之林○○,以通訊軟體LINE頻繁接觸,甚至提供法律諮詢意見,另亦遭檢察官以涉嫌洩密簽分他字案偵辦,其違失行為顯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損及司法形象。核其等3人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1年8月4日劾字第15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_公布版.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11日111/08/11 下午 04:38:27
公告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陳景峻就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眷服務處承辦之「臺北市政校後勤區新建工程」負責該工程驗收之資產及營建管理科前上校工程參謀官陳其麟,向承攬的營造公司暗示新屋有裝潢需求,共收受衛浴設備等價值新臺幣18萬5,912元之物品,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陳景峻就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眷服務處承辦之「臺北市政校後勤區新建工程」負責該工程驗收之資產及營建管理科前上校工程參謀官陳其麟,向承攬的營造公司暗示新屋有裝潢需求,共收受衛浴設備等價值新臺幣18萬5,912元之物品,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10731158.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陳景峻就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眷服務處承辦之「臺北市政校後勤區新建工程」負責該工程驗收之資產及營建管理科前上校工程參謀官陳其麟,向承攬的營造公司暗示新屋有裝潢需求,共收受衛浴設備等價值新臺幣18萬5,912元之物品,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1年劾字第17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陳景峻就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眷服務處承辦之「臺北市政校後勤區新建工程」負責該工程驗收之資產及營建管理科前上校工程參謀官陳其麟,向承攬的營造公司暗示新屋有裝潢需求,共收受衛浴設備等價值新臺幣18萬5,912元之物品,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1年8月9日劾字第17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11日111/08/11 下午 04:12:10
公告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106年修正「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過程未做好政策影響評估及宣導,疏未考量市場檢驗量能及管理單位能否於期限內完成備查之執行能力,即冒然強制實施,致110年爆發全國兒童遊戲場(遊具)檢驗塞車之亂,引發廣大民怨等,確有違失案。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106年修正「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過程未做好政策影響評估及宣導,疏未考量市場檢驗量能及管理單位能否於期限內完成備查之執行能力,即冒然強制實施,致110年爆發全國兒童遊戲場(遊具)檢驗塞車之亂,引發廣大民怨等,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14330249.pdf)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106年修正「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過程未做好政策影響評估及宣導,疏未考量市場檢驗量能及管理單位能否於期限內完成備查之執行能力,即冒然強制實施,致110年爆發全國兒童遊戲場(遊具)檢驗塞車之亂,引發廣大民怨等,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兒童遊戲場檢驗塞車案(行).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09日111/08/09 下午 02:53:05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11832032.pdf)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名冊1111832032.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09日111/08/09 下午 01:47:54
公告公告監察委員張菊芳、趙永清、林郁容、王麗珍就被彈劾人陳義仲自92年起至100年間,擔任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兼庭長,知悉翁茂鍾或其相關聯公司為涉訟當事人,仍多次與翁茂鍾餐敘、會面交往,包括曾與翁茂鍾或其相關聯公司訴訟委任律師一起前往與翁茂鍾見面,並收受翁茂鍾餽贈之襯衫及保健保養品,與涉訟當事人有不當接觸往來情事。以上各節,均有損法官之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及法官職位尊嚴與職務信任,事證明確,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公告監察委員張菊芳、趙永清、林郁容、王麗珍就被彈劾人陳義仲自92年起至100年間,擔任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兼庭長,知悉翁茂鍾或其相關聯公司為涉訟當事人,仍多次與翁茂鍾餐敘、會面交往,包括曾與翁茂鍾或其相關聯公司訴訟委任律師一起前往與翁茂鍾見面,並收受翁茂鍾餽贈之襯衫及保健保養品,與涉訟當事人有不當接觸往來情事。以上各節,均有損法官之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及法官職位尊嚴與職務信任,事證明確,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10731105.pdf)公告監察委員張菊芳、趙永清、林郁容、王麗珍就被彈劾人陳義仲自92年起至100年間,擔任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兼庭長,知悉翁茂鍾或其相關聯公司為涉訟當事人,仍多次與翁茂鍾餐敘、會面交往,包括曾與翁茂鍾或其相關聯公司訴訟委任律師一起前往與翁茂鍾見面,並收受翁茂鍾餽贈之襯衫及保健保養品,與涉訟當事人有不當接觸往來情事。以上各節,均有損法官之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及法官職位尊嚴與職務信任,事證明確,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1年劾字第1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張菊芳、趙永清、林郁容、王麗珍就被彈劾人陳義仲自92年起至100年間,擔任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兼庭長,知悉翁茂鍾或其相關聯公司為涉訟當事人,仍多次與翁茂鍾餐敘、會面交往,包括曾與翁茂鍾或其相關聯公司訴訟委任律師一起前往與翁茂鍾見面,並收受翁茂鍾餽贈之襯衫及保健保養品,與涉訟當事人有不當接觸往來情事。以上各節,均有損法官之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及法官職位尊嚴與職務信任,事證明確,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1年8月2日劾字第14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08日111/08/08 下午 12:04:10
公告公告糾正雲林縣政府同意行為人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水土保持計畫,惟未落實施工檢查,對於違規事實之認定又未能切合實際,衍生後續豪雨沖刷導致水土流失等情事,招致外界有規避水土保持計畫審查之訾議,核有違失案。公告糾正雲林縣政府同意行為人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水土保持計畫,惟未落實施工檢查,對於違規事實之認定又未能切合實際,衍生後續豪雨沖刷導致水土流失等情事,招致外界有規避水土保持計畫審查之訾議,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12230209.pdf)公告糾正雲林縣政府同意行為人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水土保持計畫,惟未落實施工檢查,對於違規事實之認定又未能切合實際,衍生後續豪雨沖刷導致水土流失等情事,招致外界有規避水土保持計畫審查之訾議,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12200042雲林斗六山坡地案糾正案文-公佈欄.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08日111/08/08 下午 12:00:59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11832013.pdf)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名冊1111832013.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04日111/08/04 下午 02:01:46
公告公告糾正教育部推動代理教師制度多年,代理教師人數逐年攀升,已從「臨時性」轉變長期替代專任教師工作,且因授權地方政府訂定聘期,肇致聘期不一亂象;該部專案補助代理教師完整年薪,惟未能有效督促落實,迄今仍有13個地方政府未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衍生暑期無薪及勞健保等爭議,嚴重戕害其工作權益,影響學生受教權益甚鉅,核有怠失案。公告糾正教育部推動代理教師制度多年,代理教師人數逐年攀升,已從「臨時性」轉變長期替代專任教師工作,且因授權地方政府訂定聘期,肇致聘期不一亂象;該部專案補助代理教師完整年薪,惟未能有效督促落實,迄今仍有13個地方政府未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衍生暑期無薪及勞健保等爭議,嚴重戕害其工作權益,影響學生受教權益甚鉅,核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112430217.pdf)公告糾正教育部推動代理教師制度多年,代理教師人數逐年攀升,已從「臨時性」轉變長期替代專任教師工作,且因授權地方政府訂定聘期,肇致聘期不一亂象;該部專案補助代理教師完整年薪,惟未能有效督促落實,迄今仍有13個地方政府未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衍生暑期無薪及勞健保等爭議,嚴重戕害其工作權益,影響學生受教權益甚鉅,核有怠失案。(附件下載:代理教師案糾正案文1110729(函行政院及公告).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03日111/08/03 上午 11:59:17
公告公告糾正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未積極查處鍇霖公司於105年至108年間購買高達2,886公噸玻璃纖維樹脂粉長期露天堆置情事,亦怠於查處該公司負責人於枋寮鄉建興段土地回填2萬5千餘公噸事業廢棄物之違法行為,又疏未覈實審酌該公司長期不具備足夠之事業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產品產製能力,仍屢次同意其藉由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及試運轉等;經濟部工業局於107年9月間即查核發現該公司諸多缺失,惟未依法再實地查核,相關行政作為闕漏不備等,均有怠忽違失案。公告糾正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未積極查處鍇霖公司於105年至108年間購買高達2,886公噸玻璃纖維樹脂粉長期露天堆置情事,亦怠於查處該公司負責人於枋寮鄉建興段土地回填2萬5千餘公噸事業廢棄物之違法行為,又疏未覈實審酌該公司長期不具備足夠之事業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產品產製能力,仍屢次同意其藉由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及試運轉等;經濟部工業局於107年9月間即查核發現該公司諸多缺失,惟未依法再實地查核,相關行政作為闕漏不備等,均有怠忽違失案。(本文下載:1114330265.pdf)公告糾正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未積極查處鍇霖公司於105年至108年間購買高達2,886公噸玻璃纖維樹脂粉長期露天堆置情事,亦怠於查處該公司負責人於枋寮鄉建興段土地回填2萬5千餘公噸事業廢棄物之違法行為,又疏未覈實審酌該公司長期不具備足夠之事業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產品產製能力,仍屢次同意其藉由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及試運轉等;經濟部工業局於107年9月間即查核發現該公司諸多缺失,惟未依法再實地查核,相關行政作為闕漏不備等,均有怠忽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鍇霖土資場案(行).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02日111/08/02 下午 05:00:19
公告公告糾正苗栗縣政府於COVID-19疫情期間,在無明確的法律授權下,於110年6月7日公告「全縣移工自即日起,除上下班期間外,禁止外出」的禁足令,限縮包括沒有傳染病接觸史的所有移工的人身自由,已嚴重侵害移工人權,且一再為實施全縣移工禁足令飾詞卸責;勞動部未能提供移工在臺工作與生活必要資訊或法規訊息,致發生有移工不知與確診者足跡重疊而未接受篩檢,或對疫苗資訊以訛傳訛,而未能及時接種,造成疫情擴散之虞,均核有怠失案。(111社正8)公告糾正苗栗縣政府於COVID-19疫情期間,在無明確的法律授權下,於110年6月7日公告「全縣移工自即日起,除上下班期間外,禁止外出」的禁足令,限縮包括沒有傳染病接觸史的所有移工的人身自由,已嚴重侵害移工人權,且一再為實施全縣移工禁足令飾詞卸責;勞動部未能提供移工在臺工作與生活必要資訊或法規訊息,致發生有移工不知與確診者足跡重疊而未接受篩檢,或對疫苗資訊以訛傳訛,而未能及時接種,造成疫情擴散之虞,均核有怠失案。(111社正8)(本文下載:1114330285.pdf)公告糾正苗栗縣政府於COVID-19疫情期間,在無明確的法律授權下,於110年6月7日公告「全縣移工自即日起,除上下班期間外,禁止外出」的禁足令,限縮包括沒有傳染病接觸史的所有移工的人身自由,已嚴重侵害移工人權,且一再為實施全縣移工禁足令飾詞卸責;勞動部未能提供移工在臺工作與生活必要資訊或法規訊息,致發生有移工不知與確診者足跡重疊而未接受篩檢,或對疫苗資訊以訛傳訛,而未能及時接種,造成疫情擴散之虞,均核有怠失案。(111社正8)(附件下載:糾正案文-行政院.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02日111/08/02 下午 03:07:39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11831999.pdf)公告本院許可111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名冊1111831999.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02日111/08/02 下午 03:07:06
公告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就被彈劾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周靜妮,於104年間值日辦理羈押案件時,在被告未拒絕夜間訊問之情形下,未即時到院訊問被告,反以電話指示值班法警與被告進行單方溝通,更以允諾交保作為換取被告同意不為夜間訊問之籌碼,無故延宕庭期,漠視羈押案件被告之權益,更造成法院調度、通知及訴訟進行之困擾。又於110年3月19日為答辯自律案件之需求,逕命配屬之書記官向該法院檔案室借調卷證,且明知少年、家事事件審理不公開,而有保密義務,仍借調卷證並攜出法院外影印,致生卷證機密外洩之風險。亦於111年2月16日經司法院停職,於離職一個月後,皆未辦畢離職手續並完成移交工作,屢經法院催辦,皆置之不理,更出言威脅協助移交之人員,違反公務人員交代條例第17條之規定。被彈劾人除上述違失外,其於任職法官期間更有多次曠職、延宕保護令案件處理之情形,亦不時有情緒失控,影響同仁辦公之狀況,更於承辦少年案件時,要求少年自賞巴掌及多次濫用職權之違失,均經法官評鑑成立在案。以上各節,實有違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第4條、第5條、第6條、第11條、第15條、法官法第18條之規定,亦損法官公正、中立、獨立之職務形象,嚴重戕害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就被彈劾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周靜妮,於104年間值日辦理羈押案件時,在被告未拒絕夜間訊問之情形下,未即時到院訊問被告,反以電話指示值班法警與被告進行單方溝通,更以允諾交保作為換取被告同意不為夜間訊問之籌碼,無故延宕庭期,漠視羈押案件被告之權益,更造成法院調度、通知及訴訟進行之困擾。又於110年3月19日為答辯自律案件之需求,逕命配屬之書記官向該法院檔案室借調卷證,且明知少年、家事事件審理不公開,而有保密義務,仍借調卷證並攜出法院外影印,致生卷證機密外洩之風險。亦於111年2月16日經司法院停職,於離職一個月後,皆未辦畢離職手續並完成移交工作,屢經法院催辦,皆置之不理,更出言威脅協助移交之人員,違反公務人員交代條例第17條之規定。被彈劾人除上述違失外,其於任職法官期間更有多次曠職、延宕保護令案件處理之情形,亦不時有情緒失控,影響同仁辦公之狀況,更於承辦少年案件時,要求少年自賞巴掌及多次濫用職權之違失,均經法官評鑑成立在案。以上各節,實有違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第4條、第5條、第6條、第11條、第15條、法官法第18條之規定,亦損法官公正、中立、獨立之職務形象,嚴重戕害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10731069.pdf)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就被彈劾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周靜妮,於104年間值日辦理羈押案件時,在被告未拒絕夜間訊問之情形下,未即時到院訊問被告,反以電話指示值班法警與被告進行單方溝通,更以允諾交保作為換取被告同意不為夜間訊問之籌碼,無故延宕庭期,漠視羈押案件被告之權益,更造成法院調度、通知及訴訟進行之困擾。又於110年3月19日為答辯自律案件之需求,逕命配屬之書記官向該法院檔案室借調卷證,且明知少年、家事事件審理不公開,而有保密義務,仍借調卷證並攜出法院外影印,致生卷證機密外洩之風險。亦於111年2月16日經司法院停職,於離職一個月後,皆未辦畢離職手續並完成移交工作,屢經法院催辦,皆置之不理,更出言威脅協助移交之人員,違反公務人員交代條例第17條之規定。被彈劾人除上述違失外,其於任職法官期間更有多次曠職、延宕保護令案件處理之情形,亦不時有情緒失控,影響同仁辦公之狀況,更於承辦少年案件時,要求少年自賞巴掌及多次濫用職權之違失,均經法官評鑑成立在案。以上各節,實有違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第4條、第5條、第6條、第11條、第15條、法官法第18條之規定,亦損法官公正、中立、獨立之職務形象,嚴重戕害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1年劾字第13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就被彈劾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周靜妮,於104年間值日辦理羈押案件時,在被告未拒絕夜間訊問之情形下,未即時到院訊問被告,反以電話指示值班法警與被告進行單方溝通,更以允諾交保作為換取被告同意不為夜間訊問之籌碼,無故延宕庭期,漠視羈押案件被告之權益,更造成法院調度、通知及訴訟進行之困擾。又於110年3月19日為答辯自律案件之需求,逕命配屬之書記官向該法院檔案室借調卷證,且明知少年、家事事件審理不公開,而有保密義務,仍借調卷證並攜出法院外影印,致生卷證機密外洩之風險。亦於111年2月16日經司法院停職,於離職一個月後,皆未辦畢離職手續並完成移交工作,屢經法院催辦,皆置之不理,更出言威脅協助移交之人員,違反公務人員交代條例第17條之規定。被彈劾人除上述違失外,其於任職法官期間更有多次曠職、延宕保護令案件處理之情形,亦不時有情緒失控,影響同仁辦公之狀況,更於承辦少年案件時,要求少年自賞巴掌及多次濫用職權之違失,均經法官評鑑成立在案。以上各節,實有違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第4條、第5條、第6條、第11條、第15條、法官法第18條之規定,亦損法官公正、中立、獨立之職務形象,嚴重戕害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1年7月27日劾字第13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11年08月02日111/08/02 下午 02: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