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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醫院未落實執行職場暴力事件通報,釀成林姓體循師持刀刺傷醫護人員之不幸事件,監察院糾正成大醫院

  • 日期:108-08-20

針對成大醫院發生林姓體循師在開刀房持刀刺傷陳姓護理師之重大暴力事件,該院有無積極預防及是否落實執行相關規範以確保病人與醫護人員安全等情案,監察院於15日教育及文化、財政及經濟、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席會議通過糾正成大醫院。
監委張武修、蔡崇義指出,成大醫院為預防及處置職場暴力,於106年6月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當職場出現肢體暴力、心理暴力、語言暴力及性騷擾等職場暴力時,應即將事件發生地點、時間、過程等通知人資單位、勞安室及部門主管、最高階主管,由職場暴力處理小組進行後續法律程序、內部懲處及工作調整等事項。
監委調查發現,106年6月9日成大醫院心臟血管外科林姓體循師與呂姓護理師因代班問題發生爭執,林姓體循師遭呂姓護理師關在會議室以三字經辱罵,兩人並有肢體拉扯;12日兩人又發生衝突,林姓體循師將兩人對話私下進行錄音,14日林姓體循師即到臺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對呂姓護理師提出傷害、強制及恐嚇告訴。羅姓主任知悉後介入協調,私下要兩人互相道歉,後來兩人雖同意和解,且林姓體循師撤回傷害罪告訴,但林姓體循師主觀認為羅姓主任及陳姓護理師縱容呂姓護理師,甚至認為遭到同事集體霸凌。監委表示,林姓體循師與呂姓護理師之間的爭執及訴訟,明顯為職場暴力,如果沒有妥善處理,不僅不利於醫療業務執行,更可能衍生職場安全問題。但成大醫院心臟血管外科卻以該事件是同事間細故摩擦且訴訟上和平結案,及顧念當事人隱私為由,並未通報院內相關單位,致職場暴力處理小組無從啟動調查及處理,更不用說進行後續工作調整、受害者/加害者身心健康追蹤輔導、組織就不法侵害事件評估影響及檢討改善等作為,終致造成林姓體循師因積怨而於107年9月28日在開刀房持刀傷人之重大暴力事件,成大醫院確有違失。
監委表示,羅姓主任在處理林姓體循師與同事間之衝突時,不僅多次告知林姓體循師可以另覓他職,或將他的座位調整至放置儀器的庫房等,都讓事態更為惡化,也是造成林姓體循師主觀認為遭受職場霸凌的原因之一,處理方式並不周全。
另監委強調,對於成大醫院發生職場暴力事件,勞動部所屬機關未能透過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及時發現此一職場不法侵害事件,並督促成大醫院妥善處理;此外,衛福部亦未督促醫療院所落實醫療暴力事件之通報機制,而成大醫院未確實通報,自無法進一步分析事故原因並提出改善方案;為避免類似事件一再發生,均應檢討改進。